年僅20歲的少年季某,利用熟練掌握的計算機技術和獲取的“黑客教程”方法,登錄并控制了政府機關網站,并導致該網站癱瘓。而季某也因涉嫌犯有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被公訴機關提起公訴。9日,這起倍受社會關注的“網絡黑客”案在城關區(qū)人民法院開庭審理。
今年20歲的季某,是甘肅省嘉峪關市人,高中畢業(yè)后考入上海某大學就讀。2005年6月1日,季某在嘉峪關市一網吧上網時,從互聯(lián)網獲取“黑客教程”方法,熟練掌握計算機技術的他便將該軟件下載并掃描到IP地址為“蘭州某政府機關的公眾信息網”服務器上,并遠程登錄了這臺服務器,創(chuàng)建了具有系統(tǒng)管理員權限的用戶“XIXI$”。季某在取得最高管理權限后,遠程控制了這臺服務器,修改了系統(tǒng)內所有用戶的密碼、SQL用戶密碼,造成該服務器主機系統(tǒng)管理失控約12個小時,導致該政府機關網站癱瘓。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,季某于2005年9月14日被公安機關逮捕,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庭審中,圍繞本案的焦點問題,被告人有無主觀惡意,其行為是否構成犯罪,控辯雙方展開了激烈的答辯。由于該案在我省尚屬首例,庭審結束后審判長宣布此案待合議庭綜觀全案評議后擇期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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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罪,是指違反國家規(guī)定,對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功能和信息系統(tǒng)中儲存、處理、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破壞,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(tǒng)不能正常運行,后果嚴重的行為。根據刑法第286條的規(guī)定,犯本罪的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別嚴重的,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(記者寇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