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市公安局
天水市人民檢察院
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
關于依法維護災區(qū)社會治安秩序的通告
今年入汛以來,我市連續(xù)普降暴雨,相繼發(fā)生多次暴洪災害,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。當前,全市搶險救災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開展。為依法維護災區(qū)的交通、治安和市場秩序,保障全市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規(guī)定,特通告如下:
一、救災期間,廣大群眾要以大局為重,服從各級黨委、政府和有關部門救災安排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、阻礙黨委、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。
二、有下列行為之一,違反治安管理的,依法從快從重予以治安管理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
(一)故意編造、傳播、散布不利于災區(qū)穩(wěn)定的虛假、恐怖信息,妨害公務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、公共場所秩序、交通秩序、聚眾沖擊國家機關,嚴重影響搶險救災工作開展的;
。ǘ┙铻谋I竊、搶劫災民財物,搶奪、哄搶救災物資,以賑災募捐名義詐騙、斂取不義之財,非法占有公私財物,及破壞電力、交通、通訊等公共設施擾亂治安秩序行為的;
(三)牟取暴利、壟斷貨源、囤積居奇、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,及在災區(qū)生產、銷售或者以賑災名義故意向災區(qū)提供偽劣產品、有毒有害食品、假藥劣藥的;
。ㄋ模┳璧K軍隊、武警部隊和人民警察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、醫(yī)務人員、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等依法履行職責的;
。ㄎ澹┎蛔袷毓矙C關交通管制、不服從人民警察現場指揮等擾亂交通秩序、影響現場指揮行為的;
。┢渌麛_亂交通秩序、治安秩序、市場秩序的行為及損害災民權益、危害搶險救災的違法犯罪行為。
三、對通往災區(qū)的道路實施交通管制,優(yōu)先保證救援車輛通行,嚴控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災區(qū)。
四、對實施擾亂治安秩序和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人員,廣大群眾有權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并扭送公安機關。
五、廣大群眾對救災中發(fā)現的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。
六、對搶險救災期間發(fā)生的違法犯罪行為,政法機關將依法從速、從嚴、從重懲處。
特此通告
天水市公安局 天水市人民檢察院 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
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